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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科研成果申报与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8浏览次数:486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考核有关文件及科研管理办法,现将2014年度科技成果申报与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与审核时间

       2014年教职工科研成果网上申报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12月31日,二级单位审核时间为2015年1月1日—1月5日。

        二、科研成果类型

       网上申报成果分为科研成果与教学改革及专业建设两大类,科研成果申报中的问题由科技处负责解释,其它类型成果由教务处、高教所负责解释,有关教师基本科研工作量问题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科研成果类别包括:公开发表论文、正式授权专利、横向课题、科技成果获奖、通过鉴定的院级课题与纵向课题等。

        三、科研成果界定

       申报的所有科研成果统计范围须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方面的成果,论文成果为正式出版刊物文章,专利以取得授权证书为准,课题成果以通过结题鉴定为准,横向课题成果以实际财务到账金额并提交结题材料汇编为准,因为特殊原因,在2013年完成的,当年未申报各类成果,需特别说明并报科技处审核。

        四、关于科研成果等级

       1.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1版为准),已经从核心期刊目录剔除的原核心刊物,须按照普通期刊申报。

       2.国家、省级、市厅级课题必须是国家、省、市教育科技主管部门或政府组成部门(或课题规划部门)下达的各类研究课题,各类学会、协会课题不以国家、省级课题级别网上填报,国家一级学会课题可参照省级一般课题申报科研积分。

       3.获奖项目以成果授奖单位级别确定成果级别与等级。

        五、申报科研成果所需材料

       1.公开发表论文,如果在知网能够正常检索到,只需根据系统要求,填写论文有关信息,不需提供论文复印件,如果知网不能检索到论文,需提供原件与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

       2.通过校内申报专利成果只需在网上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专利类型、名称、证书号等信息,不需要相关复印资料。

       3.横向课题如资金未全额到账,或者没有提供完整结题资料,转入符合成果条件的当年度统计科研工作量。

       4.各类科技获奖项目,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进行审核。

       5.各类课题成果只需在网上申报,资料不需向科技处提交。

        六、科研成果统计工作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申报以项目主持人(第一排名人)为准,由主持人(第一排名人)给项目组成员分配科研积分,科研成果申报人对所申报的成果真实性负责,各二级单位对本部门职工所申报的成果认真审核,并对所提交的汇总数据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

       2.各二级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要求本单位职工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用于部门存档。

       3.行政部门职工成果由个人网上填报,科技处集中审核。

       4.对弄虚作假、伪造科研业绩,除取消相应成果奖励外,将依据学术道德规范要求追究责任。

       5.各二级单位审核工作不认真或没有按时完成工作,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七、其它注意事项

       各单位与部门成果汇分类总表格式见附件“2014年成果分类汇总表(一)、(二)、(三)、(四)”,汇总后四张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邮箱:jmikyc@163.com,纸质材料提交办公楼214室(纸质材料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5日16:30前。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176892     联系人:刘昊   毛建梁

 

2014年成果分类汇总表(共4张表格).xls (39 KB)
2014-12-08 16:09

                               

 

 科技产业处

                                            201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