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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9-27浏览次数:713

                                        和谐社会: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

                                                                       ――理论界座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课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日前,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北京市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在京联合召开首都理论界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与会同志认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认识,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从认识和理论层面推进到实践层面,由此开辟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新境界。与会学者还就《决定》提出的一些新理念、新概括、新论断、新举措进行了深刻解读,并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提出的新课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不断促进公平正义,激发社会活力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妥善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激发社会活力是相互统一的。

    不断促进公平正义与激发社会活力的这种统一,首先表现在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仍然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因为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发展。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就要激发社会活力,尊重群众的创造愿望,支持他们的创造活动,发挥他们的创造才能,肯定他们的创造成果,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我们的经济发展不仅要持续快速,而且要协调健康,这就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的群众的利益,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坚持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要求,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重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法律、制度、政策各个方面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而切实维护和实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就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就能协调,人们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充分发挥出来。

    归结起来,只要我们按照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和具体部署,妥善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我们就能有力地促进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作者徐崇温,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三大理论基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一种什么关系,这是理论研究一个深层次的重大课题。这里,仅从理论支撑角度,谈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三大理论基石。

    一是社会形态理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创立了社会形态理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个理论支撑。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代替资本主义对抗性社会形态的共产主义社会发展到高级阶段时,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差别,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将是一个和谐社会。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马克思的设想提前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为我们经过长期努力,现在已经具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思想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而不是标新立异和离经叛道。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提出的是“构建”,“构建”不等于“已是”;我们构建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不是共产主义和谐社会,二者在和谐度上有差别。

    二是社会主义矛盾理论。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划时代的著作中,创立了完整的社会主义矛盾的理论。这个理论可以说是打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门的一把钥匙。

    毛泽东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认为在革命时期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以后,大量的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他还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些具体方针方法。这些观点,对于我们理解党中央的战略举措大有帮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运用正确的方法不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毛泽东所创立的社会主义矛盾的理论,因为受到“左”的指导思想的干扰,在实践中未能贯彻,但它却对后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社会主义矛盾论和社会主义和谐论虽然不是一回事,也不是“一步之遥”,但前者为后者提供了足够的思想理论准备。

    三是以人为本理论。这个理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什么关系?可以说既是理论支撑又是理论指导。以人为本不只是指导方针,更重要的是科学理论。我认为,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真正构建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为这里说的“人”是人民,人民包括各阶级、各阶层和各群体,只有各方面的利益都兼顾到,而不是关心一方、排斥另一方,这样才能实现社会和谐。当前我们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把着力点放在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身上,维护他们的权益,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亲民爱民,才更能体现和显示“以人为本”的价值。

    总体来说,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论、社会主义矛盾论、以人为本论这“三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为建构这座宏伟大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作者赵曜,中共中央党校教授、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

    社会管理、社会自治与社会和谐

    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和分工的复杂化,这种社会多样性和差异性以及人们的独立性、自主性将不断地得到发展。于是在承认和发展社会多样性的基础上,怎样正确认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在人们之间建立起与过去不同的和谐的社会关系,就成为我们所面临的重大任务。我们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就是建立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这一本质属性的清醒认识的基础上。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社会主义处于从阶级社会走向无阶级社会的历史阶段,国家的权力在这个过程中将逐步地向社会回归。这具体地表现为两个大的历史趋势:一是国家权力自身结构的变化。国家从诞生的时候起就具有双重的职能:一个是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政治职能,另一个是进行公共管理的社会职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随着阶级对抗和阶级斗争的消失,国家机器将越来越失去其政治性质,而更多地发挥其公共管理的职能。二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组织转移。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人们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大大增强,文化水平、管理能力普遍提高,必然要求自己管理和处理自己的事务,适应社会发展的这种历史趋势,国家把愈来愈多的社会管理职能交给社会组织,由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在这两种趋势的作用下,人民群众的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社会管理中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求人们之间建立独立自主、互相尊重、彼此服务、平等互惠的和谐关系。社会主义社会越是向前发展,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治越变得重要,社会和谐这个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将愈加充分地显现出来,成为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并为共产主义社会国家职能的完全消亡和取而代之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出现准备条件。(作者闫志民,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市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

    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全面现代化的社会。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了“三步走”的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并且提出了包括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在内的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党的十五大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基础上,设计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纲领,从而使“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格局更加明晰而深入。

    进入新世纪,我们党正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三位一体”深化拓展为包括和谐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决定》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这不是简单的增加,而是认识上的一大飞跃。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在执政50多年之后,更加关注社会建设,更加注重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决定》指出:“必须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由此拓展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格局和总体布局,进一步充实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为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和处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新的更完整、更科学的坐标系。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也表明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进一步深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全面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前进。(作者秦宣,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要多研究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生产关系问题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受其肩负历史任务的影响而变动。当中国二十八年前把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并开始探索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时,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开始突破生产关系,更多地转向关注生产力,关注财富的增长,关注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方式以及经济增长模式,正是这一历史任务使得西方经济学被大量引入。

    应该说,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这种变化有其历史必然性。改革中,这一学科的理论探索和中央决策互动,不但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理论认识,而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是,令人担忧的是生产关系的研究逐渐淡出,或只是作为制度的规定,教条地搁置,并不作深入的剖析。以至最近有人提出政治经济学应该退役,让位于经济学。

    无疑,以市场经济运行为对象的经济学还要继续深入、丰富和发展,但政治经济学真的应该“退役”了吗?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指出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些都呼唤着政治经济学新的理论创新。

    随着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经济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在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种种矛盾和问题,而这些矛盾和问题,大都集中在生产关系上。如,我们承认并且培育、发展了资本,就不能不正视资本和劳动的关系,科学分析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这些问题的分析都需要政治经济学来回答。

    因此,我认为,政治经济学不仅不能退役,而且政治经济学应更多关注生产关系,积极应对构建和谐社会提出的新课题,科学分析现阶段矛盾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必须改变原有从原则、定义出发的生产关系分析方式,加强对现实经济关系问题的实证分析,推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新,从而为把握改革方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及时的理论指导。(作者文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教授)

    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归属感、幸福感

    学习好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深刻体会其精神实质,提高认识,是当前我们理论工作者的首要工作。同时,作为理论工作者,不应仅停留在一般性的学习上,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的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实践上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其理论也会随着实践而不断完善、发展。中央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述,这既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基础和方向,又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动力和广阔的空间。我们理论工作者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自觉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纳入我们的研究范畴,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多推出有深度、有分量、有价值的新的研究成果。

    学习、宣传和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对于高校的理论工作者来说,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教学中,要下大功夫推动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观点和论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吸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的经验,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和其他课程的渗透作用,通过不断创新方法和手段,加强对青年大学生和谐观念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和谐精神,切实提高他们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使他们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实践者。(作者傅华,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

    要让和谐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学习好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深刻体会其精神实质,提高认识,是当前我们理论工作者的首要工作。同时,作为理论工作者,不应仅停留在一般性的学习上,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的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实践上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其理论也会随着实践而不断完善、发展。中央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述,这既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基础和方向,又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动力和广阔的空间。我们理论工作者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自觉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纳入我们的研究范畴,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多推出有深度、有分量、有价值的新的研究成果。

    学习、宣传和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对于高校的理论工作者来说,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教学中,要下大功夫推动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观点和论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吸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的经验,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和其他课程的渗透作用,通过不断创新方法和手段,加强对青年大学生和谐观念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和谐精神,切实提高他们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使他们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实践者。(作者艾四林,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

    理论宣讲要与推动实践相结合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在党的历史上,以全会决议的形式,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作出战略部署、明确奋斗目标,制定遵循原则,这是前所未有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切实代表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在全社会已引起了广泛反响和高度关注。由市委讲师团主办的“宣讲家”网的六中全会辅导报告专栏,这几天的日浏览率都在1万多人次以上,连台湾地区的网民都上网观看有关辅导报告。

    根据中宣部的要求,我们在宣讲报告中特别要注意把握好以下问题:一是深入宣讲十六大尤其是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新成就,党的建设取得的新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果,是党中央坚强有力、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发努力、艰苦奋斗的结果。二是深入宣讲《决定》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决定》是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集中全党智慧的结晶,体现了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阐述理论与推动实践相结合,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和实践性。三是深入宣讲贯彻落实好这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性。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利条件,但也有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从而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重要任务上来。(作者崔耀中,中共北京市委讲师团团长)

    建设和谐文化需要处理好三种关系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为适应这一要求,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和认真把握好三方面的关系。

    第一,先进性与广泛性的关系。建设和谐文化,需要考虑先进性,没有先进性,就没有感召力、引导力,就不可能带动整个社会和谐思想观念的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又不能脱离现实,不能超越社会发展阶段和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要把握好基础性和广泛性,照顾多数,区分层次,对多样化的群体分别采取相应的对策,这样才能增强和谐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一元化与多样化的关系。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指导思想的一元化。这是整合力量、凝聚人心,推进社会主义社会共同前进的旗帜和灵魂。同时,我们要看到,和谐社会是多元社会,多种所有制并存决定了多种思想文化的存在,我们要正视国内思想文化多元、多变、多样化的特点,用一元化的指导思想整合和引领多样性的思想文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和先进文化,不断用先进文化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文化基础。

    第三,继承借鉴与科学创新的关系。建设和谐文化不能闭门造车,必须继承发扬和借鉴一切优秀文化。我们应该结合时代精神,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中的崇尚和谐的精神,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使之成为和谐文化的重要内涵。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要善于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中汲取有益的成分,取长补短。建设和谐文化还要勇于创新。创新是文化永葆先进、永葆活力的动力源泉。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立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面向现实、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进行文化观念、文化形式、文化内容、文化体制等方面的创新,才能更好地培育和丰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先进文化要求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