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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8-21浏览次数:315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学以致用,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特制订我院中心理论组学习管理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院系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院党委委员,院领导,学院党群部门、院办等主要负责同志。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宣传部部长任学习秘书,负责制定学期学习计划,选择推荐必读参考书目。宣传部理论干事负责记录、考勤和发放有关的学习资料。系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党总支委员(直属支部委员)、系部中层领导干部、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和团总支书记组成,由党总支(直属支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党总支宣传委员任学习秘书,负责记录和考勤。

二、每学期原则上集中学习四次,每次时间为一个上午。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选定第一个周三上午为学习时间。党委宣传部每学期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作好学习计划安排,党委审批后实施。系级中心组理论学习根据学院的学习主题和本身实际,自行拟订具体 实施计划,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学习形式和方法。

三、每次学习前一周,由学习秘书向各成员通报学习的具体要求和必备的学习资料;各成员必须按要求做好准备,安排好工作,保证准时出席。每次学习必须有两位同志作中心发言,并准备书面材料。

四、健全考勤登记制度。每年学习结束后,由学习秘书负责公布考勤情况。每次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预先向组长请假。

五、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与改革开放建设事业结合,与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结合,与党建工作、思想道德建设结合,以理论学习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学习时要用党委统一发放的笔记本,认真记录自学体会、集中交流时的发言提纲和对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思考,以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检查。每学期学习结束后,各成员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进行交流。

六、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档案。学习秘书要作好中心组学习讨论记录,按时填报学习检查考核表,并上报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各理论学习中心组推荐出优秀理论学习文章参加年度评选,对每学年的学习情况及时作出总结。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为加强学院思想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促进学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我院的政治学习制度。

一、全院教职工的政治学习由院党委宣传部制定计划,规定学习内容和具体要求,统一布置,并负责检查。全院学生的政治学习由学工处负责安排。

二、政治学习活动除全院性的活动外,其它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学院的学习计划和内容自行组织实施,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为学习负责人。学习的方法和形式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自身实际灵活掌握。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月必须安排一次周三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政治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两小时。

四、为保证学习的质量和学习的效果,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应根据学院的学习计划,制订实施计划。政治学习应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教职工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应建立考勤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教师的考勤结果与评优定职挂钩,因特殊情况缺席者应按正常手续办理请假。

六、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应有学习记录,以备学院组织检查,每学期政治学习结束后,学习情况用书面报院党委宣传部。学院每年组织一次学习总结交流会。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和谐校园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扎实推进我院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要求,联系航海高等职业教育实际,紧扣学院建设一流海事高职院主题,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积极为建设教育强省、服务“两个率先”培养具有三创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目标任务

()、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为最终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阶段首先要突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院十一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营造和谐办学环境。要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投身和谐校园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鼓励劳动创造、追求卓越创新的氛围,使一切有利于学院发展的劳动创新愿望得到尊重,活动得到支持,才能得到发挥,成果得到肯定。

(三)、建立和谐人际关系。要大力弘扬和谐精神,在师生员工中建立协调融洽的上下级关系,团结协作的同事关系,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互相帮助的同学关系,温馨祥和的家庭关系,和睦友爱的邻里关系。

(四)、建设和谐校园文化。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浓郁学校特色、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秉承“海涵地负,德诚志远”的校训,着力建设求真敬业、和谐创新的校风。

(五)、创建绿色平安校园。坚持“环保优先,节能简约,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加强基层、强化基础、落实责任为重点,建立学院环境保护、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建成稳定优雅的校园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的管理环境,健康安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建设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要努力把我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作风民主,廉洁高效、团结和谐、开拓创新的战斗集体,既思想统一,目标同向,行动一致,又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创造力;既生动活泼,又遵章守纪;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既体现活力,又运作有序。树立新的领导理念,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要建立健全保障团结和谐的制度和机制,切实使各级领导班子保持团结一心干事业、齐心协力谋发展、群策群力促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兼队伍相结合、全院紧密配合、学生自我教育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法律相协调、与高职教育全面发展相衔接、与学生成长成才需要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体系。

(三)、加强校风建设。突出师德建设,使得教师具有教书育人的崇高风范、勤勉踏实的治学精神、关爱学生的真挚情怀,既体现学识魅力,又展现人格魅力,以优良的教风带学风促校风。

(四)、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切实加强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教学改革核心地位,教学质量首要地位,教学投入优先地位。

(五)、建立服务学生体系。坚持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与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结合起来,建立帮助学生成才、解决学生困难、方便学生办事、维护学生权益的服务体系。

(六)、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专门机构,健全心理咨询网络,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七)、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校园环境和校园文化阵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政治、学术科技、文娱体育活动,着力打造富有行业特色、专业特长和地域特点的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品牌。

(八)、建立健全维护安全稳定、绿色节能校园的工作机制。 要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完善维护安全稳定的基层组织网络。强化校园内部安全、节能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组织领导

创建和谐校园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各单位、各部门各负其责,把建设和谐校园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和谐校园创建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检查,定期考核,推进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要把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必要的经费纳入预算,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提供充分保障。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的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特制定《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建设为平台,以选聘配备为基础,以培养培训为抓手,以学科建设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实现教学状况明显改善为目标,培养一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功底扎实、善于联系实际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2、加强党委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统筹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成立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思政部、教务处、宣传部、人事处、学工部、团委、保卫部、科研处、人文系、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3、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机构,设立独立的、直属学院领导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部”, 思想政治教育部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权,学院参照系部对思想政治教育部实行二级管理。思想政治教育部的职责是: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负责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梯队建设,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相关管理工作。

4、做好思想政治教育部负责人的选配工作。把思想政治教育部负责人遴选配备和培养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懂管理的干部,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负责人。

三、配备原则

5、按照“配足数量、专兼结合、专任为主”的原则,根据照学生人数以及实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合理核定专任教师编制,按照教育部要求的师生比例配备足够数量和较高质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其中专任教师总体上按不低于师生1350—400的比例配备。

6、实行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相应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新任教师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思政课教师应兼职从事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不得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7、不断充实教师队伍。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配置机制,吸引、鼓励校内相关专业学术带头人和教学骨干,专职或兼职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健全学校领导定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座和形势与政策专题报告会制度,积极争取从社会各界聘请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承担一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讲座,积极探索建立校际之间的教学协作机制。

  四、培养培训

8、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努力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完善和加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坚持和加强每次课程教材修订后的全员再培训工作,做到先培训后开课。分批选派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参加中宣部、教育部、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和全国、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培训以及其他形式教学研讨培训,每4年轮训1次,努力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9、加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活动的组织力度。每年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深入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红色”老区以及兄弟院校,开展1次以上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活动,使教师进一步了解国情,开阔视野,丰富教学素材,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够更贴近社会、贴近生活。

10、加强继续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整体素质。坚持以教师在职学习为主要途径,统筹安排教师脱产、半脱产进修和到重点高等学校进修访学,鼓励支持教师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学位,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历层次和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自身要加强业务学习和自我修养,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基础,牢固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断提升精神境界,提高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事业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教书育人的典范。

11、切实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完善导师制和“一对一”传帮带制度,培养教学骨干和教学能手,建设优秀教学团队。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坚持集体备课;定期开展听评课活动和“精彩一课”、“精彩教案”、“精彩课件”活动,推广先进教学方法,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和共享。教师要以教材为教学基本遵循,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上下功夫,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熟练驾驭、精辟讲解;要深入实践,了解学生,紧密联系实际,探索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大学生特点的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气氛、启发学生思考,不断提高教学艺术和教学能力。

12、加强教师科研能力的培养。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以及教学中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规划和实践探索;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和其他各项科研项目,开展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科研能力。

五、机制保障

13、健全教学保障机制。按照学时学分对应原则,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时数,坚持以中班教学(每班100名学生左右)为主体,鼓励小班教学。完善教学管理和督导制度,加强教学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专项经费,每年按生均15元列入预算,并随着学校经费的增长逐年增加。

14、完善实践教学制度。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为实践教学提供制度、条件和环境保障。修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从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课程实践教学,制定详细的实践教学方案,落实教学任务并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中;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联系系部制度,建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与教学系部及学生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实践合作,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调查和校内外实践活动。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充分利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和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有教育意义的场所,适时有效地组织校外实践教学。

15、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职务评聘体系和表彰奖励机制。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考核办法,健全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职务聘任、晋级、奖惩等挂钩;考核不合格的,待岗学习;不能胜任的,转岗分流。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注重考核教学能力和教学实绩。及时发现、表彰和树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16、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自我测评制度。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江苏省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每年由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自我测评,以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的提高。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通知》(苏教师[2005]16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秉承 “海涵地负,德诚志远”的校训精神,发扬 “严谨、博学、树人”的教风,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和质量,为建设和谐校园、实现建设一流海事高职院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全院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牢固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努力营造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要高度重视我院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牢牢把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等关键问题,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以良好的师德形象影响和引领学生。

(二)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  全院广大教师要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把本职工作、个人理想与和谐社会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

(三)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全院广大教师要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大力倡导团结合作、求真务实、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的精神;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潜心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成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的楷模,为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做出贡献。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师德教育。

1、开展师德宣传。  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确定每年9月为我院师德建设宣传月;利用校报、橱窗、网络、电子屏、讲坛等校园舆论阵地,广泛开展师德建设宣传。

负责部门:宣传部、各系部

2、开展学习活动。  编印学习材料,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相关文件,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给孟二冬女儿的回信精神和孟二冬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方永刚、侯晶晶等师德建设优秀人物的典型事迹,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

负责部门:宣传部、各系部

3、开展师德建设大讨论。  主要围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怎样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怎样做一名合格的教师,怎样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及“如何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等主题开展讨论,使广大教职工明确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真正认识到依法施教和以德施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负责部门:宣传部、各系部

(二)开展主题活动

1、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教研室活动。  加强教研室建设,建立教研室定期学习制度,在专业教学和研究上倡导团结合作的良好风气,鼓励以同一教研室教师为主体共同申报科研项目,努力建设学习型教研室。年末根据教研室完成教学任务、科研任务的质量评选年度学习型教研室。

负责部门:教务处、各系部

2、深入实施青蓝工程系列活动。  多年的教学实践使中老年教师积累了宝贵的教学经验,要以各教学单位为主,实施青蓝工程,开展中老年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子活动,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增强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负责部门:教务处、工会、各系部

3、积极组织师德建设征文活动。  围绕师德建设主题,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征文活动,将优秀作品刊登在《航海职业教育》。

负责部门:科研处、各系部

4、精心搞好调研活动。  针对当前我校师德建设的实际和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设计调研问卷,分别在教师和学生中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加强师德建设提供参考资料和措施依据。

负责部门:教务处、学工处、各系部

(三)树立师德典型

1、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  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全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各单位通过认真组织好这项活动,加快建设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负责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各系部

2、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充分挖掘学院师德建设的典型,通过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我院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开展向优秀教师学习活动,营造有利于培养教师高尚职业素养和品格的良好氛围。

负责部门:宣传部、各系部

(四)完善考核机制

1、完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  发挥教学督导组的作用,畅通学生反映问题的民主通道,运用教师自评、互评、学生参评、组织总评等途径,及时把握每位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和教书育人的工作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评优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学校师德建设的检查监督,受理教师违背职业道德事实的核实查处工作;要设立师德投诉电话、信箱,让学生、家长、社会舆论共同参与对师德的监督。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检室

2、建立师德考评机制。  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师德高尚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教师的表彰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体现师德建设的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德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规范教师的社会兼职和校外活动,使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校教学工作;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做到及时劝诫、警示或给予处分;在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负责部门:人事处、教务处

四、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党办、院办、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工会、纪检室、学工处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师德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检查。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师德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系(部)也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领导机构,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共同承担起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抓住重心,注重落实。  学院师德建设的落脚点在各单位、各部门,重点在各教学单位。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师德建设,按照学院的总体安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组织好各项活动,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把师德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使其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探索,务求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的新途径和新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师德建设,积极解放思想,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师德建设渗透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使师德建设成为全院广大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从而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教师做到的要首先做到,要求教师不做的要首先不做;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师德建设的楷模,为学院的师德建设做出贡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加强师德建设与解决教职工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定期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经常深入教学和科研第一线,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党政机关、教学科研单位、教辅和后勤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明确责任目标、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我院教师教书育人提供更为良好的条件和氛围。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系(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保证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

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管理办法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1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31号)精神,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管理的办法。

一、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院各单位(包括学生团体)面向学院内师生举办的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等活动。

二、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以及校园网络中的指导地位,增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人、引领思潮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学院意识形态安全,继续巩固和保持学院持续稳定的政治局面。

三、落实管理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和改进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等管理。牢牢把握工作主导权,增强工作主动性。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讲授宣传有纪律,正确区分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在事关政治方向和根本原则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有害思潮的传播。

四、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等管理,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实行一会一报制,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批。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

五、具体主办单位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有关情况和报告内容要进行认真了解,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要按照审批程序申报,申报材料应具体说明报告人身份、报告主题、人员规模等情况。对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学院人员被邀请到外单位担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报告人的,要遵守相关单位党组织提出的政治纪律要求。

六、邀请境外人员担任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的报告人,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0610号)规定执行,由外事办公室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关于学院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要重视舆情信息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汇集和反馈机制。

八、加强教育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全院师生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对社情、国情、民情的了解,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切实提高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书育人、引领思潮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院报、学院网站、新闻栏、广播站、横幅等校内媒体的作用,弘扬主旋律,营造良好的海院校园文化氛围。

九、加强督促检查,制定考核办法。把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等管理工作纳入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学院内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内容材料原则上只限在学院内传播,未经学院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不得流向社会。

十一、学院原有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会报告会、

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表

时间


地点


报告人


报告

主题


主要

内容


是否取得报告人所在党组织同意

报告人

情况


听众

身份


听众

人数


联系人

签名

主办

单位


审查

意见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党委宣传部(盖章)                          年   月   日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发挥宣传报道工作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宣传报道工作效果,实现宣传报道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院宣传报道必须遵循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坚持积极宣传,正面报道,真实、及时地反映学院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新动态、新举措。

第三条  党委宣传部是学院宣传报道工作的主管部门,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管理工作。各总支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设有宣传特约通讯员。

第四条  在各类媒体上对学院进行正面宣传的,学院按《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宣传工作报道奖励(试行)办法》中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对外宣传报道的管理

第五条  学院统一安排的采访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应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按时按要求接受采访。受访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维护学院形象。对把握不准的情况,受访者不得擅自发表意见。对无故拒绝或拖延采访造成损失的,追究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对外宣传意识,积极提供新闻线索。需要社会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的,提前2-3天向党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采访报道的内容、时间、地点、意义,由党委宣传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第七条  社会新闻媒体到学院进行采访活动,受访单位或个人要及时向党委宣传部通报,并请采访者到党委宣传部办理有关手续,由党委宣传部协调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接待和安排新闻单位采访。

第八条  学院对重要宣传报道实行稿件审核制度。反映一般工作内容的宣传报道作品在对外投稿前须报党委宣传部审定,反映学院重要事件及大篇幅新闻稿件须报学院分管领导审定。在党委宣传部协调下,学院各部门、单位接受社会新闻媒体采访后形成的稿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党委宣传部。涉及学院重大事件和敏感问题的报道,由学院分管领导审定签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审定的情况下,不得自行发出稿件,违者责任自负。

第三章  校内宣传报道的管理

第九条  学院加强对校内宣传栏、广播、院报、期刊、校园网络的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及时出刊播报或更新宣传报道内容,不断提高宣传报道水平,繁荣学院校园文化。在政治原则和政治导向上,要自觉接受党委宣传部的指导,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送样书、样刊、样报。

第十条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群众团体编印或在校内发放非学术性宣传材料,须事先通过所在党组织审查,报党委宣传部审批。严禁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在校内印制、散发非法出版物和宣传品。

第十一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做出相应处理,给学院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在全院范围内实施,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宣传报道奖励(试行)办法

为调动全院教职工参与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我院宣传工作的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学院的社会影响和提升学院的整体形象,推动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的条件

(一)、向校外新闻媒体(包括报刊、电台和电视等),报道学院的有关信息并被采用的教职工,外宣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集体;

(二)、向校内新闻媒体(包括校报、校园网、学院网站、系部网站以及校内职能部门网站等),报道学院的有关信息并被采用的教职工,内宣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集体;

(三)、作为奖励依据的稿件,需经学院认可,能正面宣传学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真实反映学院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好的做法和成效,有利于调动学院师生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助于扩大学院的社会影响,有利于提升学院整体形象;

二、奖励的办法

(一)、学院每年进行一次宣传工作表彰会,评选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一次性奖励600元不等;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若干个,一次性奖励1000元不等。

(二)、对在各级媒体上正面宣传报道学院的教职工依据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①市级报刊采用者,200字以下奖励100元,200500字奖励200元,5001000字奖励300元,10002000字奖励500元,2000字以上奖励600元,报纸头版头题奖励800元。

 ②省级报刊采用者(含系统行业报刊),200字以下奖励200元,200500字奖励300元,5001000字奖励500元,10002000字奖励800元,2000字以上奖励1000元。

 ③国家级报刊采用者,200字以下奖励500元,200500字奖励600元,5001000字奖励1000元,10002000字奖励2000元,2000字以上奖励3000元。

 ④被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采用的信息,条目性奖励100元,文章奖励200元。

 ⑤被省委、省政府采用的信息,条目性奖励200元,文章奖励400元。

 ⑥被校外各类具有一定影响的网站采用的正面信息,条目性奖励100元,文章奖励200元。

 ⑦在《江苏海院报》或学院网站上每年被采用新闻稿件达15篇以上的各单位、各部门通讯员,年终一次性奖励200元,并可参加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

 ⑧给学院带来重大经济效益或产生社会积极影响的报道给予特别奖,具体金额视情况酌情给予奖励。

 ⑨被校内媒体,如校报、校园网等采用的稿件,每篇稿件给予适当奖励。

(三)、本奖励办法所指文稿为宣传学院且其中出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字样的消息、通讯、特写、新闻综述、专访、电视宣传片等。由学院支付费用发表的各类新闻稿件、电视宣传片以及部门工作性报道文章不在奖励之列。

(四)、对外发表的作品采用后,作者须将发表作品原件、新闻媒体稿费通知单交党委宣传部登记、审核,交复印件留存, 经核对无误后,由党委宣传部按规定标准发放奖金。

(五)、同一主题内容的稿件在不同层次媒体上发表,按最高层次计发奖金,不重复奖励。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宣传资料张贴和宣传条幅悬挂管理规定


学院宣传条幅、宣传栏、宣传海报等是校园文化的具体展现。为提高校园文化品位,营造美观洁净、高雅和谐的校园环境,进一步规范我院宣传条幅悬挂、宣传栏海报张贴等宣传行为,制定本管理规定,请学院各部门、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校园内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的标语、海报、条幅、彩旗、气球、拱门等宣传品的使用,均纳入校园宣传管理的范畴,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团委、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管理。

二、宣传橱窗、公告栏张贴的管理

(一)张贴范围

宣传资料必须在规定的宣传栏、公告栏内张贴,宣传栏、公告栏以外的其它任何地方严禁随意张贴。禁止在建筑物墙面、路灯柱及树干等处张贴各种宣传品。

(二)张贴规定

1、各单位、各部门宣传资料张贴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

2、海报等纸质材料张贴时间为 3—5天,按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安排张贴顺序,在规定的时间里宣传材料不得相互覆盖。

3、各种宣传张贴资料必须做到内容健康,书写规范,并标注日期及保留时间。

4、宣传栏内只能张贴符合内容要求的相应宣传资料。张贴的宣传资料规格要统一,不得超出宣传栏之外。不符合规格的宣传资料一律不准张贴,一经发现立即清除。

5、原则上外单位或个人的商业性广告不准在校内张贴。确因实际工作需要张贴的,院内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经院党委宣传部审批,学生社团、学生班级必须经院团委审批,确定张贴内容、指定张贴位置,并在相应审批部门处备案后,方可张贴。

(三)管理维护

1、学院内的各类宣传栏、公告栏的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检查维护,及时更换宣传内容。

2、院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组成专门小组定期清理随意张贴及有碍观瞻的宣传资料。

3、院党委宣传部、学工处、团委、保卫处、后勤处组成监督小组,定期检查,监督宣传栏、公告栏的管理维护情况。

三、公共区域宣传条幅悬挂的管理

(一)悬挂位置

1、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航海楼、图书馆大楼前只能悬挂以院级大型活动为内容的宣传条幅。

2、学生公寓、体育场围栏、餐厅、路桥两侧等场所可以悬挂以院级大型活动、各单位活动以及学生活动等为内容的宣传条幅。

3、其他区域和场所原则上禁止悬挂各类宣传条幅。

(二)悬挂规定

1、各类宣传条幅悬挂时间一般为3—7天,活动结束后责任人要及时撤走。

2、日常的工作安排、通知等,原则上不悬挂条幅。

3、悬挂条幅不得破坏学院的各项设施,不得影响校园的美观、卫生及交通。

4、宣传条幅内容必须健康文明,禁止商业性广告。

5、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园内设立拱门、放气球。

(三)审批程序

院内各单位、各部门、学生社团、学生班级在校园内组织开展宣传或主办专题活动,需要悬挂宣传条幅的,须填写《悬挂条幅申请表》(可在宣传部网页下载)。列明条幅的具体内容、尺寸,悬挂地点、方式,活动后的处理方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院内各单位、各部门需要悬挂宣传条幅的,报院党委宣传部批准并将回执交院团委备案后方可悬挂。学生社团、学生班级需要悬挂宣传条幅的,由院团委负责审批。

(四)管理维护

1、按照谁悬挂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人要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撤走所悬挂的宣传条幅。

2、院党委宣传部、团委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和相关人员组成专门督察小组,随时检查清理任意悬挂及影响环境的宣传条幅。

四、责任与处罚

(一)、未经审批的宣传物品不得张贴悬挂。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和未按要求悬挂张贴的各种宣传品,责成当事人对张贴悬挂的宣传品进行清理。

(二)、各单位需对本单位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品负责,保持美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各单位对使用的场所、设施负有维护和管理的责任,有权制止在建筑物及设施上悬挂、张贴任何没有审批的宣传品的行为。

(四)、对不按期自觉清除各种宣传材料的单位,经督促无效,主管部门有权组织人员予以清除。发生费用由该单位支付。

(五)、对于宣传品的内容涉及到违法违纪的,其责任由申请单位及审批单位共同承担。

(六)、对违反本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学院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事关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战略工程;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办让人民满意大学的民心工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关于《江苏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不断提高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1、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院建设国内一流海洋与航海高职院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目标。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培养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实践技能,有强烈的社会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的高级海事专门人才和社会需求的其他各类专门人才。
3.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1)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人才培养作为学院工作的根本任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贯穿于学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包括管理、教学、就业,在理论学习、实验实训、社会实践等活动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体现其要求。(2)坚持全员育人,使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为教职工的共同责任。同时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全院形成合力,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3)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学校在不断加大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引导学生深入社会、了解和服务社会。引导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中爱国、奉献、成才。(4)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针对新形势下学生特点及其反映出的倾向性、热点性问题,积极引导,搞好普遍性教育。同时必须坚持专职学生工作干部深入实际,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继续教育学院、社科部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经常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5)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学生工作中既要有入情入理的思想教育,也要有严格要求和各种规章制度,要完善综合素质考核和奖学金评定制度,建立起各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保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在实处。(6)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从学生的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教育规划,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循序渐进,不断深化。同时要在继承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
二、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               

1.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要把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课程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通过开办学生业余党校、开设各种人文社会科学讲座,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开展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开展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使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国家的前途命运,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要把民族精神教育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在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中汲取营养,培养爱国情怀、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3.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坚持言行统一,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并融入学习生活中。引导学生从身边事做起,从具体事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4.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加强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加强集体主义和团结合作精神教育,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三、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

1.要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要按照充分体现当代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每年度学院相关部门组织评审一次思想政治教育课优质课。学院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广大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专业学习的各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方面。要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政治觉悟。

主办部门:人文社科部  

2.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的精神,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建立健全形势政策教育制度,把形势政策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排入课表,规定学分和课时。建立形势政策教育报告会制度,各级党政负责人定期为学生作形势报告。

主办部门: 党委宣传部

(二)、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3.加强学生社会实践及基地建设。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服务社会、勤工助学、择业就业、创新创业相结合的新机制。要把社会实践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纳入学校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和学分。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军事训练、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使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要在企业和社区建立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

主办部门:院团委

4.要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大力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办好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坚决抵制各种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学生的侵蚀和影响。

主办部门:院团委

5.加强学生日常管理。根据职业要求,在航海类专业学生管理中,严格执行半军事化管理;其他专业的学生管理,视具体情况,可推行半军事化管理。要通过军民共建等形式培养学生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服从性,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

主办部门:学生工作处

6.要加强学院思政网站建设和管理,着力推动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使网站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要建设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为一体的主题教育网页,利用网上信箱、电子公告栏等栏目的互动功能,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积极为学生学习、生活、就业提供服务。加强校园网管理,严防错误观点和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

主办部门:党委宣传部

7.积极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充分重视学生公寓、生活园区等新型学生组织形式,积极探索学生辅导员工作进公寓的有效途径和机制。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宿舍、宿舍文化建设竞赛等活动。

主办部门: 学生工作处

(三)、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8.要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高度重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优秀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力争学生党员占学生总数的4%。对学生党员要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使他们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要创新学生党支部活动方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其成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主办部门:党委组织部

9.要发挥共青团和学生组织的作用,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把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学生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学生方面的优势,竭诚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学生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共青团指导下,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广大学生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学院在活动经费、活动场所、设施条件、阵地建设、指导教师的配备等方面提供保障。

主办部门:院团委

10.要推动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积极支持学生社团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切实加强管理,引导促进其健康发展。要加强指导,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要加强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把学生社团负责人和骨干人员纳入到团学干部体系,在推优评奖和综合测评等方面充分考虑他们从事社团工作及取得业绩,通过他们凝聚更多的学生,使社团聚集在党团组织周围。要加大对学生社团建设的投入,提供学生社团活动的必要经费,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开展,在活动场地、活动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社团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适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主办部门:院团委

11.要着力加强班级集体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等活动,发挥班级集体团结、组织和教育学生的职能。高度重视学生生活社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学生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教育效果。

主办部门: 学生工作处

(四)、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教育学生和服务学生结合起来,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12. 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和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精神,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形成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对待困难,在逆境中锻炼成长。

主办部门:学生工作处

13.加大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切实加强专职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就业信息服务系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创业服务。要加强就业教育、创业教育和毕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高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能力。

主办部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14. 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院有心理咨询中心、系有心理咨询教师、班级有心理咨询委员的三级心理咨询网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要结合学生实际,广泛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为必修课,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通过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主办部门:学生工作处

15.加强服务和管理,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和文体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满足学生对学习生活和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主办部门:后勤处

(五)、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16
.加强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力争58年内学院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和共青团干部30%以上具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有计划地输送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和共青团干部到各级各类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进修。及时把思想理论素养好、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选拔到领导岗位,输送到教学、科研管理岗位。

主办部门:党委组织部

17.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骨干教师人才培养计划,努力建设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队伍。采取脱产进修、攻读学位、学术交流等措施,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的培训。

主办部门:人事处

18.加强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以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为目标,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理论扎实、工作高效的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选拔优秀的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从事辅导员工作,力争我院专职辅导员与学生的比例保持在1:220左右。青年教师原则上都应从事过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要把这一经历当作晋升高一级职务或职称的重要条件。

主办部门:人事处

19.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广大教师职工要切实承担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师德建设,通过专题教育、典型示范、学生评议和“一票否决”等措施,不断推进师德建设。学院的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要体现育人导向,把管理、服务工作与引导、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养成良好习惯结合起来,形成全员育人的工作格局。

主办部门:宣传部

(六)、营造良好的校园综合育人环境。

20.以创建优良校风为中心,积极创造良好的校园政治环境、道德环境,努力打造学生爱国进步、团结向上、民主活泼、文明示范的精神家园。切实加强对宣传橱窗、校报、校刊和校园广播站等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讲座、论坛、报告会的管理,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开展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学生道德教育活动,规范学生诚信行为。

主办部门:党委宣传部

21.加强法制宣传与教育,切实增强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教育,全力建设平安校园。

主办部门:学生工作部

22.探索建立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承担责任,大力宣传,促进全社会树立育人理念,要充分利用校报、广播、网络、专栏等宣传载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主办部门: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