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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范办学行为再出新规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1-12浏览次数:3038

我省规范办学行为再出新规

加强随机督查工作,让广大师生过一个轻松的国庆长假

 


   自“五严”规定颁布以来,我省省各地都认真开展了专项督导行动,对遏制违规现象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各地、各中小学办学行为日益规范。但与此同时,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有蔓延之势,家长、师生强烈要求进一步加强督查整治行动。在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之际,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重申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并对下一阶段的随机督查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

  通知要求,为便于家长、师生和社会监督,9月27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上网公布,并连同“五严”规定印发给所有的学生和家长,所有中小学应将秋学期作息时间表和课表张贴在各班教室和学校宣传栏的醒目位置,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应分别将市直属学校和本县(市、区)所属中小学的秋学期作息时间表、年级总课表、班级课表发布在教育局网站上。学校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墙上网前,当地基教、督导、教研部门要按照省规定进行审核,省教育厅将在下周上网检查。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机构的随机督查重点。省级教育督导机构重点督查普通高中,兼查初中和小学,每学期督查不少于1/3数量的普通高中;市级教育督导机构重点督查市直学校和县域的中学,兼查县域小学,每学期督查不少于1/3数量的普通中学;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则面向所有中小学,每学期督查不少于1/3数量的中小学。同时,我省将组织省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专家组成员组成督导组,对普通高中开展跨责任区的经常性异地督查行动。各市、县(市、区)也要按此原则和上述分工要求,组织督学开展经常性的异地督查行动。省教育厅希望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在开展督导活动时不仅要发现问题,纠正违规,还要注意发现典型,并及时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

  从今年开始,凡是有中小学被省或市查实存在违规行为,包括作息时间表或课表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除了在督查通报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和责任追究外,所在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在3年内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的市级复查与省级抽查中,有关素质教育方面考核指标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所在县(市、区)、有关学校及校长本人在省或市级的各类评优评先中一票否决。

  对于即将到来的国庆长假,省教育厅要求所有中小学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放假的通知,放假8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正面引导,同时坚决预防和制止违规现象,让广大师生真正享受到“五严”规定颁布后的第一个轻松、愉快、美好的国庆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