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1.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四中全会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到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改革创新的具体行动上。推动职业院校依法制定章程,推动制定开放大学章程,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职业院校党的建设,继续做好职教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群众观点,解决实际问题,提升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育人质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培训班。
2.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布并实施好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衔接行动计划、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统筹推进职业学校教育和培训,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召开2015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年度工作会议。
3.完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督查落实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制定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发布省级政府督查工作内容要点,指导各地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要求,鼓励开展先行先试,切实推动职业教育现代化。配合做好教育规划纲要中期检查和“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总结工作。发布和实施职业院校规范管理行动计划,督促职业院校切实落实国家制定的有关管理文件,提升管理水平。
二、基本形成教育教学标准体系
4.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颁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完善中职德育课程设置,编制课程标准,指导各地各校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抓好实训实习环节德育,强化学生职业精神培养。继续办好“文明风采”竞赛,持续组织开展“劳模进职校”活动,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织学生向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学习。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建设。推进职业指导工作规范化。完善中职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开展就业质量抽样调查。发布中职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报告。
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印发《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研究制订规范职业院校课程设置和教学实施的有关意见。发布新修订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调整和补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遴选和建设一批国家产业发展急需的示范专业点。启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分批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培训工作。深化100个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的开发与应用试点。印发《职业院校实习管理规定》,颁布并推行部分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研制中等职业学校语文、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历史等课程标准,组织修订(编写)相关课程教材。推进职业院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制订工作。继续公布一批“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发布首批专业教材质量抽查报告,规范教材使用管理。做好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发布《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推动各地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发布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2014年度报告。
6.推动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常态化。全面实施《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试点工作。研究制订行业企业办学指导意见,推动和服务教育型企业发展。统筹开展职业教育与行业对话活动,推进分行业制订职业教育指导意见。印发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指导成立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职业教育集团。成立新一届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首批行业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启用并推广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探索推动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试点。推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创新,完善大赛制度,提高赛事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保障体系
7.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制度建设。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推动《职业教育法》修订。推动制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配合制订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适度提高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比例,完善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逐步建立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诊断与改进机制。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推动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制订和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健全职业院校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继续推进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推动各地中等职业教育全免学费,推动各地建立健全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推动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推动加大对高等职业学校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
8.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绩效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引导各地用好中央财政职业教育一般性转移支付经费。完成第三批国家中职示范校、高职骨干校验收工作。继续推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配合做好“十三五”重大项目规划和立项工作。修订《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指南》,完成2013年立项建设的资源库验收工作,做好2015年资源库项目布局和遴选工作,推进实际使用。执行年度高职骨干教师国培项目。
9.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发布《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研究制订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能力标准。推进职业教育数字资源管理和学习平台建设。继续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运行监控平台,建立资源更新、推广应用的持续监测与定期通报机制。推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推动落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办法(试行)》。启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管理平台使用,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应用。继续举办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10.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化与德国、英国、荷兰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政策对话和项目合作。积极推动与瑞士、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新西兰以及东盟、非洲等交流与合作。继续开展与联合国儿基会等合作项目。扩大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国际合作。加强与行业合作,探索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走出去”的发展模式。推出一批国际合作典型案例。
四、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
11.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探索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多种途径,推动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推动完善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创新农学结合模式,开发相关教学资源,推动实施农民继续教育工程。继续推进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研究制订指导县级职教中心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继续做好教育部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等帮扶工作。
12.加强西部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完善东中西部合作机制,继续推动东部地区职业院校特别是示范性职业院校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深化东中西部职业院校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资源共享、学校管理、师生交流等方面的合作。继续实施华夏基金会职教项目。继续做好东部地区职教集团对口帮扶滇西工作。指导民族地区分区制定规划,加强省级统筹,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办好内地民族中职班。推广“9+3”经验。
五、推动继续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
13.深化继续教育改革创新。继续开展《终身学习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印发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推进开放大学建设,推动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整体转型升级。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改革。印发推进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工作的意见,启动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工作。印发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文件,推进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大学与企业继续教育联盟、高校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开放和在线教育联盟建设,进一步推动数字化学习资源向全社会开放。推动高等学校发布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14.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制订《全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5-2020年)》。印发《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启动职业院校职工继续教育品牌创建计划。改进职工继续教育统计工作。推动各地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组织撰写《中国学习型城市建设发展报告》,配合做好我国参加第二届全球学习型城市大会的有关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工作,指导各地继续做好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指导发布社区教育满意度情况报告。推动职业院校参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发布社区教育服务民生创新工作案例汇编。
六、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
15.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运用新媒体,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开展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政策文件、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系列宣传。继续举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打造终身学习品牌,宣传“百姓学习之星”等。研究设立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推动各地办好相关活动。
16.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职能,注重发挥好地方、院校以及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合力推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调查研究和联系基层制度,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注重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团组织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增强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