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院资产清查工作,近期国资处组织行政部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参与此次资产清查的部门:
党办院办、组织部、宣传部、纪监审室、发展规划办、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科技处、质管办、财务处、保卫处、后勤处、后勤中心
二、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资处根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数据提供《表一:<资产清单>》并打印新标签送交各行政部门(2013年3月8日前)。
(二)各部门指定一名老师负责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内容:对照各部门《表一:<资产清单>》表格,进行实物清查,粘贴(更新)标签,并将资产的实际信息在《表一:<资产清单>》表格中进行完善。需完善的数据包括:使用部门、资产的规格型号、资产的保管人及资产存放地点。
(三)对于有账无物的资产在《表一:<资产清单>》表格上标记,并完成《表二:<有账无物资产登记表>》;对于有物无账的资产请填写相应《表三:<有物无账资产登记表>》。
(四)上述三个表格经部门长审核确认后于2013年3月31日之前交至国资处(含电子档),国资处统一完成行政部门资产电子信息的更新。
请各部门给予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国资处常美红老师。
联系电话:86176960 QQ:36619228
办公地点:办公楼110室
国资处
2013年3月6日
附件:有账无物资产登记表.xls (22.5 KB) 2013-03-06 14:07
有物无账资产登记表.xls (22.5 KB) 2013-03-06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