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自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正式启动。就诊请遵照“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后勤处,人事处,工会特做如下提醒:
1.在南京医保定点医院就诊者,持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就诊。
2.异地就诊需通过我的南京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其居住地所有联网医院均支持刷卡结算,备案期间,回宁就医不受影响。
3.因病经南京市三级医院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人员,按南京市职工医保转外就医流程办理备案登记后方可异地就诊,如未能在异地刷卡结算,回宁自行去医保中心办理零星报销。
4.疫情期间暂不要社区医院首诊转诊。
5.门特可直接在治疗医院现场办理。
6.如2022年12月31日仍在住院的职工请在当天结账,2023年1年1日务必使用医保卡交费。如在医保卡使用过程中有问题,可直接和就诊医院医保办沟通。
7.补充医疗报销及个人账户增记等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医疗报销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规定为准。
8.医保咨询电话:86176129
后勤处 人事处 工会 离退休工作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