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苏海院委〔2013〕20号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理论学习中心组检查考核办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建设,不断促进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运用能力的提高,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实践,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相关安排,以及我院近年来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检查考核的基本经验,现制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检查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党的理论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积极探索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规律,按照注重实效、以考促学、便于操作的原则,不断完善我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
二、检查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各党总支和各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
三、检查考核的内容
主要是当年学院党委结合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和学院情况提出的理论学习专题,各系结合自身情况选列的学习专题,也列入检查考核内容。主要检查考核以下八方面情况:1、学习计划制定情况;2、出勤情况;3、学习记录情况;4、学习笔记情况;5、学习材料准备情况;6、理论文章撰写情况;7、学习方式创新情况;8、学习效果。
四、检查考核的方法
学院党委每年年中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年末组织一次集中考核。一是听取党总支(直属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汇报;二是查看相关学习台账;三是组织党员群众民主评议。
学院党委成立检查考核工作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办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检监察室主任等任工作组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组织每年检查考核相关具体工作。
六、达标与奖惩
实行达标考核。考核组依据考核评分标准逐项打分,总分在80分及以上的党总支(直属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达标。在达标的中心组中评选2到3个先进中心组并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达标的中心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分析不达标的原因,提出改进提高的措施。考核成绩记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二级管理[党建与思政工作]年度考评指标》,考核结果与中心组负责人及有关成员的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挂钩。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通过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附件:《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考核评分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党总支 理论学习 中心组 考核办法
抄 报:院领导、党委委员
中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印